今天突然想到去看看我以前的博客,除了最上面篇07年忆旧的,其余全是0506年写的文章,每篇均不会超过三百个字。那时我十岁出头,除了日常的琐碎杂事和周末的试卷签名没有任何可以担心的事情。我还记得有一天晚上去哥哥家吃饭,哥哥说现在网络上有个东西流行起来了,叫博客,你可以像记日记一样在上面写东西。他当晚就帮我注册了一个,还说有个孩子从两岁开始就有了博客,他妈妈一直在帮他记录,准备持续到长大。我想我已经十一岁了,大概已经错过了黄金时代了吧。我没有什么悸动,也没有要坚持下去的意思,一切只因新奇。
那时在我的印象中,哥哥总是一个先锋人物,把最新奇的东西介绍给我们,就像百年孤独里的吉普赛人梅尔加德斯。我每次一回家,就以最快的速度做完作业,其实那时已经蠢蠢欲动——做完以后以最快的速度搬着小板凳坐到哥哥身后,看他打游戏。我还记得有一整个下午,我就坐在那里,时常提醒他拾起屏幕边缘的宝物。那是多么温暖的感觉,我想就永远这样,做完作业看游戏,趁哥哥上厕所的时候小小操作一下。
我就这样开始了写博客。我把名字取为天才的成长历程,那时我总是把自己的目标定为第一,觉得自己前途一片光明。直到现在我也没能了却当时的夙愿。每个星期六的晚上,我会在父母的催促下匆匆写下几句,因为我要留出时间来和洋洋还有方晔打泡泡堂。妈妈说每人四十分钟,我满口答应,让他们当了我一百二十分钟的参谋师。有时我写不完,我就写上中下,下是几乎从来没有过的,这个习惯我竟然保持到了现在。
那时的生活很完整的再现在我眼前。我看到自己检讨写了三本自备本,其实还很自豪;我还看到我和洋洋联合起来欺负邻居方晔,结果我被打成了熊猫眼,我一笔带过“不知何时,我的眼皮贴上了创口贴...... (原因:因不详,略)”;我还看到自己连续的偷懒,然后不断地悔过“请大家不计前嫌,我一定好好写博客”那时我真的心潮澎湃。以及只有我知道的东西。我在最后一天抱怨暑假太短,实际是有些作业没做,希望侥幸逃过老师的检查。我跟阿姨一家去吃必胜客,吃完后愤慨地写道“像一个农民上城第一次吃好东西一样”(孩子都有阶级的概念了),其实只是因为弟弟多吃了我一块披萨。
可能只是因为好看,我记不清原因,我把背景设置成了一块掉了色的墙。它确实掉了色。我无意间走进了这样一个空气中都看得见沙子的房间,青苔已经铺上了书架。我拾起了一本没有名字的红皮书,阳光透过窗台有些刺眼。翻开,纯真年代,恍若昨天。




















